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為促進各參與學校之交流與合作,共享教學資源,提升學生整體競爭力,透過「課程共享合作」增進各成員學校學生至各校學習之機會,培育具有多元學習經驗的優秀青年學子。
本系統各校學生得互相跨校選修通識課程、遠距課程及特色課程,相互承認在各校所修課程之學分數由各校自訂

  • 學士班學生:於本系統內學校修課(含修習跨校雙主修與跨校輔系)每學期兩門課程免繳學分費,修習第三門課程(含以上)將按照學分費較高之課程收費。前述學分費優待不含進修學士班、在職專班、教育學程、暑期課程、暑修、重修、延修及研究所課程之學分。

  • 研究生:仍應依各校學分費標準繳交該校學分費。

111學年度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