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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跨校合作開設學分學程徵件說明 PDF ODT

*尚未開放正式徵件,徵件時間將另行公告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為增進系統各校學生拓展學生學習視野,透過「跨校學分學程」強化跨領域整合能力,並提升進修及就業競爭力。「跨校學分學程」係指本系統成員學校中,由單一學校開設或兩校以上合作開設,並供系統內學生修習之學分學程(不包含教育學程)。自114學年度起開放單一學校開設之跨校學分學程。


有關本系統各學制學生申請修習跨校學分學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學生申請修習跨校學分學程之應具資格、審核標準、應修學分數、科目學分修習方式及核發學分學程證明,依各校學分學程辦法、學生所屬學校之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並經雙方學校相關學系(學程)主管同意。
二、跨校學分學程課程及學分費相關事宜,依據本系統跨校選課合作協議書辦理,學士班每學期2門課程免學分費。

申請流程如下:


※合作學校: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宜蘭大學
學校 承辦人 職稱 聯絡方式
國立中興大學 賴婉君 助理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吳慧芝 秘書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黃楓華 秘書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蔡沛珊 組員
國立聯合大學 江欣宜 行政助理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侯東成 專門委員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巫宜倫 秘書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陳佩虹 助理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曾淑萍 秘書
國立嘉義大學 楊詩燕 組長
國立高雄大學 金慧珠 秘書
國立金門大學 謝宛婷 小姐
國立東華大學 徐玉寶 秘書
臺北市立大學 賀璿 小姐
國立宜蘭大學 黃子耘 約用辦事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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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開放正式徵件,徵件時間將另行公告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為增進系統各校學生拓展學生學習視野,透過「跨校學分學程」強化跨領域整合能力,並提升進修及就業競爭力。「跨校學分學程」係指本系統成員學校中,由單一學校開設或兩校以上合作開設,並供系統內學生修習之學分學程(不包含教育學程)。自114學年度起開放單一學校開設之跨校學分學程。


有關本系統各學制學生申請修習跨校學分學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學生申請修習跨校學分學程之應具資格、審核標準、應修學分數、科目學分修習方式及核發學分學程證明,依各校學分學程辦法、學生所屬學校之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並經雙方學校相關學系(學程)主管同意。
二、跨校學分學程課程及學分費相關事宜,依據本系統跨校選課合作協議書辦理,學士班每學期2門課程免學分費。

申請流程如下:


※合作學校: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宜蘭大學
學校 承辦人 職稱 聯絡方式
國立中興大學 賴婉君 助理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吳慧芝 秘書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黃楓華 秘書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蔡沛珊 組員
國立聯合大學 江欣宜 行政助理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侯東成 專門委員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巫宜倫 秘書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陳佩虹 助理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曾淑萍 秘書
國立嘉義大學 楊詩燕 組長
國立高雄大學 金慧珠 秘書
國立金門大學 謝宛婷 小姐
國立東華大學 徐玉寶 秘書
臺北市立大學 賀璿 小姐
國立宜蘭大學 黃子耘 約用辦事員